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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网 咨询专题 节约用水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2月1日起实施
www.xhjj.net 2007-02-01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2月1日起实施
    本站郑州1月31日讯(通讯员史和平 邵振纲)2007年2月1日,《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将正式实施。郑州市节水部门表示,条例的实施,能在一定程度上为郑州“解渴”。

    郑州市供水节水办公室副主任洪玉锡说,去年,郑州市连续两次上调了水价,预计今年不会上调,但是随着社会整体物价水平的提高,水价肯定会上涨。

    郑州市目前的水价是2.40元/吨,每吨包括1.50元的水费,0.65元的排污费,0.10元的城市附加费,0.15元的南水北调工程集资款。

    洪玉锡说,到2010年,郑州市民将喝上南水北调工程送来的水,由于南水北调工程是地方拿钱建设的,水价肯定会与工程联动,水费可能涨至每吨4到5元。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建筑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生态环境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中水。

    郑州市水利局负责人说,目前,郑州市有关单位已经开展了集雨工程试点,如市水利局家属院建立了大型蓄水池。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规定,在一些人口密集、用水量大的单位,如学校开展试点,大力兴建雨水收集设施。并且颁布规定,要求绿化和景观生态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中水。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还规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面积3万平方米的科研单位都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违者将受处罚。

    根据《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超出计划量20%以下的部分,按照同一用水性质水价标准的两倍收取;超出计划量20%至50%的部分,按照同一用水性质水价标准的三倍收取;超出计划量50%以上的部分,按照同一用水性质水价标准的4倍收取。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国水利网站  作者: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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