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经济政策激励源头治污
山西省财政将对汾河源头3县重点排污控制区由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关停企业影响县级财政收入的部分,相应给予转移支付补助。这个政策对于源头地区来讲是一个实质性利好,对于汾河治理是一个有效措施。
山西省提出要重现汾河流水哗啦啦流的美景,决心很大,难度也很大。由于目前汾河污染严重,有的地方已经断流,要实现如此宏大目标,必须关掉一批污染企业,必须停止一批项目开发,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但是,要让地方政府这样做谈何容易?因为没有财政收入的保证,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就难以解决。
恢复生态、治理污染对当地来讲是长期利好,但是在当下却要付出一定成本,在短期内必然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如果光有外部的压力,没有内部的动力,保护治理环境的行为就不易持续下去。因此,对于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的环境敏感地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他们因治理保护环境而受到的损失,通过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来促进社会公平,是十分必要的。
防治污染恢复生态,简单地说是环境问题,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非常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山西这次对源头地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考虑到了企业关停、就业再就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一系列问题,计划比较周全,措施比较具体,兼顾到各方利益。这不但有利于化解因关停企业而引发的各种矛盾,而且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提出目标容易,更关键的是要有具体的政策。没有政策,目标就是纸上画饼。所以,从国家到地方,每当一个环境保护计划、治理行动付诸实施时,有必要系统地设计一套经济政策,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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