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于今年6月1日实施,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立法。6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王松林率队来我市,对《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民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座谈。
据悉,《条例(草案)》旨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条例(草案)》有9大章,包括规划和标准、饮用水安全、生态建设和污染控制、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
调研内容包括:《条例(草案)》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调整或者进一步明确甚至可以突破的;目前我省水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经验和做法可上升为地方法规的;兄弟省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哪些经验和做法可以值得借鉴的。
“《条例(草案)》列入了省人大2008年度立法计划一类项目,将于年内出台。”省环保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