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科普知识 | 各地动态 | 理论探讨 | 国际交流 | 示范项目 | 企业在线 | 专家服务 | 资讯专题 | 会议快递 | 绿色生活 | 论坛
用户名:
密  码:
 

专家:朱坦

 →我有问题?  →专家答疑
 
· 朱 坦 · 诸大建 · 程 源
· 黄品琴 · 纪奎江 · 原 新
· 周宏春 · 张天柱 · 张象枢
· 曲格平 · 李慧明 · 李正名
· 段 宁 · 毕军 · 牛文元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2008年学...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2008年学...
·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
·第五届中国(浙江)国际环...
·Eco China 2008中国国际生...
 
南大环科院
南开大学清洁生产研究中心
中国(南开)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研究中心
天津环保局
智能天津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
关键字 高级搜索>>
循环经济网 政策法规 政府文件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六条措施限制电煤价格
www.xhjj.net 2008-06-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六条措施限制电煤价格
    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介绍,为有效遏制电煤价格过快上涨势头,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鄂尔多斯市采取六条措施限制电煤价格。

  一是要求市内各煤炭生产单位要在保证科学规范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力多出煤、多供煤,保障市内、区内、区外

  重点电厂的电煤供应。

  二是对电煤价格实施临时最高限价,以6月19日市内电煤市场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所有电煤出矿价(车板价)一律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是对已签署的电煤供应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履行合同,并严禁将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

  四是严格控制煤炭运销环节的费用,要求煤炭运销企业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加价。

  五是充分发挥煤炭行业协会的作用,认真做好煤炭业主思想引导工作,顾全大局,守法经营,积极配合政府的决定。

  六是加大煤炭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不执行电煤供应合同、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的行为等,切实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据了解,鄂尔多斯市将电煤最高限价依照不同煤质定为每吨220元、225元、325元和425元四个档次。此前当地电煤价格最高时曾达每吨470元。

  鄂尔多斯市为全国产煤第一大市,2007年原煤产量达到2亿吨。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

  点击:
 
 ICP证:B2-20030003  津ICP备06008459号   文网文[2005]087号  服务电话:022-23708019
主办单位:教育部“985 工程”国家循环经济创新基地
技术支持:天津市迅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分辨率1024*768或以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