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项目不予审批
日前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为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西安市发改委进一步提高了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一些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据西安市发改委介绍,西安市发改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节能评审中心。西安市发改委将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和备案确认文件中,明确节能审查意见,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据了解,西安市计划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同时,西安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节能减排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信息发布、表彰奖励等,形成支持节能减排的稳定资金渠道。
此外,西安市今年还将加大绿色照明工程的推广力度,推广节能灯30万支以上。据悉,这30万只由国家财政补贴的节能灯将于今年10月前进入西安市千家万户。根据补贴方案,国家财政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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