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确定今年福建省的污染减排工作从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和责任减排5个方面着手,确保实现SO2减排1.1%、COD减排1.3%的年度目标。 今年福建省将计划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企业181个;关停排放SO2的小企业、小锅炉159个,推进集中供热、集中治理、降耗减污,有步骤、分阶段淘汰一批工业锅炉(炉窖)、民用锅炉。
福建省将在今年内新(扩、改)建17座污水处理厂,完善38座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实施工业COD治理减排项目133个,在年底前实现所有工业开发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集中治理。
今年福建省还将组织实施燃煤发电机组、热电厂、企业自备电厂脱硫工程项目18个,组织实施非电SO2工程治理减排项目7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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