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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循环经济发展深入人心
www.xhjj.net 2006-04-25  
德国循环经济发展深入人心
德国是欧洲国家中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它的循环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在德国,循环经济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由于政府、企业和国民的密切合作,循环经济已发展成为德国的一个重要行业。官方统计数字表明,德国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要创造410亿欧元的价值。在德国,所有生产行业产生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其中一些行业如包装生产和玻璃生产行业甚至达到80%。在德国,“垃圾处理”这个词也是指垃圾得到尽可能的重新利用。
  德国对于垃圾处理的基本政策是:首先,尽量减少垃圾产生;其次,寻求对不可避免产生的垃圾最大限度的再利用;在确定无法再利用的时候才能考虑采取销毁等处理措施,而实施这些措施时必须最大程度避免污染环境。
  作为欧盟成员国,德国除了执行欧盟有关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垃圾再利用的一些政策外,本国也采取了十分有力的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1996年通过的《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为德国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该法律主要宗旨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保证垃圾得到最大程度再利用。
  根据该法律,生产和商品交易行业担负着保证循环经济发展的最重大责任。生产企业有义务不断发展和采用节省能源的生产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垃圾生产,尽最大可能实现垃圾再利用。该法律规定,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有分离垃圾的装置,废纸、玻璃、塑料以及金属等垃圾要分开放置,以保证它们得到最大程度的再利用。在通过法律明确了自己在维持循环经济发展所负责任的情况下,德国企业已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与自身休戚相关的部分。同时,各企业努力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因为这会极大提高企业的声誉。
  在《循环经济和垃圾处理法》的框架下,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促进各行业垃圾再利用的法规,使饮料包装、废铁、矿渣、废汽车、废旧电子商品等都“变废为宝”。德国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对饮料瓶收取押金的规定,消费者为了要回押金,就不会随意扔掉瓶子了。德国冶金行业产生的矿渣95%都得到重新利用;废旧钢铁的回收率也很高,2002年有2000万吨废铁被重新利用;废旧汽车再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06年废旧汽车的再利用率将达到85%;另外,废电子产品、废纸、废油、废玻璃甚至淤泥等的再利用率都在不断提高。
  为了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德国还设立了专门机构。生产企业必须要向监督机构证明其有足够的能力回收废旧产品,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产生垃圾的企业必须向监督部门报告生产的垃圾的种类、规模和处理措施等情况。每年排放2000吨以上具有较大危害性垃圾的生产企业有义务事先提交处理垃圾的方案,以便于有关部门监督。
  此外,德国各地都有提供垃圾再利用服务的公司。它们一方面向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技术咨询,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垃圾处理系统,一方面为其提供垃圾回收或再利用的服务。
  德国民众的循环经济意识也很强。居民区都有分类垃圾箱,大部分民众都能自觉地把不同的垃圾分类投放,从而大大保证了垃圾的再利用。德国人的这种做法原来被欧洲其他国家民众嘲笑,现在却正在被积极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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