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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要突出“大和谐”和“大效益”(声音)(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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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要突出“大和谐”和“大效益”(声音)(图)
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必须追求“小和谐”和“大和谐”、“小效益”和“大效益”的统一。循环经济本身,就是实现这种提升的有效方式
深圳明确了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具体的路径和切合实际的实践载体,这个路径和载体就是加快自主创新、全面推进循环经济。
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不仅要在人口、治安、城市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实现社会层面的“小和谐”,更要追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大和谐”;不仅要实现提高产出、提高税收、提高居民收入的“小效益”,更要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大效益”。
保持深圳的可持续发展,更要突出“大和谐”和“大效益”,而循环经济本身就是和谐经济,就是实现“小效益”和“大效益”共同提升的有效方式。
发展循环经济,追求“小和谐”与“大和谐”、“小效益”和“大效益”的统一,必须做到“三个舍得”:舍得投入,就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投入,敢于把深圳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积累的成果用于循环经济这一长远发展的大计;舍得时间,就是要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一方面要“只争朝夕”、另一方面不能“拔苗助长”,不争一时之名,用足够的时间来实践、印证和检验工作成效;舍得声誉,就是要正确看待一时的声誉得失,勇于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承担压力。
要把“循环经济”的理念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关键是要做到“力说”、“厉法”、“利导”:“力说”就是要加强宣传,使循环经济理念在市民的文化习惯、思想理念、消费方式等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厉法”就是要在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规的同时,更加严格执行已有的法律;“利导”就是要以利益引导企业、市民的生产、消费和生活行为,使利益成为推动循环经济的导向和动力来源。
——中共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8月7日在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说
本报记者 胡谋 报道
“政府之手”助力
深圳企业成循环经济主体(延伸报道)
本报深圳8月13日电 记者胡谋报道:玉米秆、马铃薯变身购物袋,回收利用废旧玻璃瓶循环再造,对街头公厕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将生物技术应用到清洁生产……在向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深圳企业已经成为循环经济建设的实践主体。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离不开“政府之手”助力。几年前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制订了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清洁生产实施意见。去年又创新“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全过程予以实时监测,确保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人的发展。
目前,深圳已连续3年从市能源基金中拨出专款,对企业实施的清洁生产培训、方案编制和审核等进行补贴。现在,深圳大部分企业都进行了清洁生产培训,制订并实施了无废、低废的清洁生产审核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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