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朱坦
2006年5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6-2020)》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06—2020)》。会议认为这两项规划充分体现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精神,能够有效指导未来15年我国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主体功能区空间建设格局的形成。会议决定,这两项规划经进一步完善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都被国家发改委列入2005年度专项规划编制计划,这两项工作的完成对于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环境规划院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技术负责单位,同时也是《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的主要参与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作者: (编辑: )